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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中共澧县县委 比较有名的彩票app:澧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13 来源: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澧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2019至2022年,澧县连续4年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单位”;2023年12月,澧县司法局被授予“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政策理论宣讲,强化会前学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党校、进机关不断深入。2023年来,先后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期,邀请省司法厅法律专家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2期、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期,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二)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力量,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高效运行,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位推动。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2023年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领域工作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全会1次、专题工作会议2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将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一把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会上现场述法机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以此形成示范效应和压力传导。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对相关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推动法治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委绩效考核评估内容。2023年来,县本级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2次,配合市级开展各类督查4次,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简政放权优服务。推动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全县46个职能部门、1810个政务服务事项、202名工作人员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39项,实时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基层网办率达100%。推动权力事项向基层下放,镇(街道)放权赋权事项164项,其中高频事项76项,可办结事项51项;村(社区)放权赋权事项84项,其中高频事项43项,可办结事项15项,实现了就地办理。二是优化环境解民忧。设计并完善“网上通办,码上知晓”扫码获取办事指南新模式,打造“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推动7个县直部门并联审批,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实行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网办率达到99%以上。在全市率先实现“一网通办证照联办”,打造“审批更少、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澧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被湖南法治报、新湖南等媒体重点推介。三是规范流程献良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立项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会议题和会议纪要合法性审查制度,对156件县政府常务会议题、13件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42件专题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充实智库添助力。落实《澧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将5名资深执业律师、3名公职律师充实进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坚持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并参与议事决策,全年参加各类会议、招商引资项目谈判89件次。加强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选配20多名律师助力相关单位议事决策,全县政府工作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澧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被湖南日报头条刊发推介。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实行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对6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备案,报送合格率为100%。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在全市率先纳入备案审查。落实每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全面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307件,将现行有效的175件按期上传至湖南智慧人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平台。二是加强县政府合同审查。对各类政府性合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登记编号、风险评估,加强履约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共审查政府各类合同18件,有效防范了政府合同风险,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落地。三是严把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将具体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审查,从实体和程序上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27件,无一例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撤销。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执法改革提质效。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持续推进七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关于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以委托方式下沉部门执法事项14项,较好解决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问题,涔南镇强化交通领域委托执法成效突出,得到省、市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大力推进柔性执法,制定从轻、减轻和免罚“三张清单”,明确从轻处罚事项47项、减轻处罚事项9项、不予处罚事项195项,全县行政处罚案件中免罚案件43件、减轻处罚150件、从轻处罚243件。二是执法监督疏堵点。围绕生态环保、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累计检查行政执法单位和镇(街道)32家,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和执法质量检查6次,累计评查各类执法案卷135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的意见》,全面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建议、提案办理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内容。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开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增强多元化解聚合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调解专业人才信息库,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四调联动”。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4355件,调解成功率达97.5%,涉及金额4197.04万元。以县和宁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组建1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重大矛盾11件,“1+X”行专调解模式被省司法厅简报重点推介,澧县“综治中心+和宁调解工作法”获得“湖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荣誉称号。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各行业专门人才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设立镇(街道)行政复议便民联络点,拓展行政复议受案渠道,打通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行政复议办案工作责任制、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联动协调机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大幅提升。三是强化行政应诉执行力。县政府带头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高效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高位推动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要做法被省司法厅简报重点推介。

(七)加强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健全学法机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全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的课程内容。全年,共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学习活动94次,印制《民法典 老百姓身边的20个法律知识》宣传册2万余份、翻印《宪法》读本40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次。二是创新普法宣教。结合法律法规数据库与本地法律资源库,打造一体化“指尖普法”服务矩阵,构建“方寸之间知法律,咨询法律‘码’上问”的普法新方式。充分利用抖音等新媒体拍摄普法短视频,在县融媒体中心、“以澧为荣”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栏目,累计发布和转发普法链接3000余条、刊发文章50余篇。将普法与澧县本土传统文化深度结合,在澧州大鼓、鼓盆歌、荆河小戏等传统非遗中加入普法元素,推行“非遗+普法”新模式,有力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回顾全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个别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压实第一责任。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工作实效的重要内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促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法治示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三)规范行政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权下沉镇(街道),督促县直有关部门编印委托执法工具书,开展好委托执法培训,镇(街道)切实履行好委托执法工作,确保事权放得下、基层接得住。

(四)推进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公示、决策程序到位、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加强部门和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专此报告。

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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