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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9 12:36 来源: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澧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澧政办发[2019]13号要求,现将《澧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公示。

联系方式:0736-3221399

附件:澧县发改局(国动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澧县发改局(国动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事项类别审核依据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防工程报建审批行政许可《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7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2020(11)号、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助推产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防办发〔2018〕10号)
4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行政许可《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7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助推产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防办发〔2018〕10号)
5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违规违约行为作出三年内不得参与代建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6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处罚:1.对个人作出罚款1000元以上、对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罚款2万元以上的处罚;2.取消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年以上;3.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以及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工业项目)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7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行政许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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