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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控诉三贤社区,澧浦街道办中厦颐苑
来信人 唐** 来信日期 2024-02-0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以下是我们业主控告申诉书
澧县澧浦街道办、澧县街道党工委、澧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物管科、县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检举中心、澧县人民政府等各部门

控告方:澧县-澧浦街道-三贤社区中厦颐苑小区业主
被控告方:1、湖南宏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澧浦街道三贤社区 3、澧县城投公司

事情起因经过:小区共分两期建设,从2019年陆续有业主进场入住以来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具体如下:前期湖南宏声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和业委会续签合同,目前服务主体资格不合法;物业管理期间财务账目不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异常;停车位停车费用不清晰,存在乱收费嫌疑;想私自动用维修基金;电梯故障频发,经常死机关人,人身安全受到严重挑战;2 栋和12栋过道没有防护窗,刮风下雨雨水倒灌;地下车库有积水,影响出行安全;小区绿化放任不管,成片枯死;消防设施,供水供电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缺位、休闲配套被盗、破损,缺失、过道墙砖掉落,电梯石膏线从天而降,下水管高分贝异响,漏洞停车场之间衔接处滴水等问题随处可见。鉴于以上情况,2022年成立第一届业委会,本着去监督、协调帮助物业去解决层出不穷的各种问题,由于牵扯到几方面的利益点,被他们用放任不管、打压威胁业主、拉拢腐蚀、物质贿赂少数业主,威逼利诱、对业委会成员进行问话,连基层派出所都参与进来了,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最终在强压之下第一届业委会被迫强制解散。第一届业委会和广大业主列出小区大小问题几十条,多次发函知会到物业,但他们始终不为所动,没有任何改变,基本就是各种问题常态化。解散后小区由三贤社区代管,代是代了,但社区根本就没有去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更不会去协助处理一些突发状况,让人愤怒的是社区领导干部还在群里对敢于发言提出问题的业主回怼,完全丧失,做人的基本底线,没有了原则,没有了党性,寒了中厦老百姓的心。于是2023年底启动了第二届业委会选举工作,筹备组报名时在最后一刻推个人进来,让筹备组业主代表和我们业主莫名其妙,业委会候选人参选时,社区开发商等其他黑暗势力在最后一刻又强行塞进四名公职人员,他们的理由就是党员有能力更能胜任业委会主任之职,其目的显而易见,这些都是在自己单位独当一面的青年才俊和精英力量,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竞选业委会的资格,因为没有时间,平时也不在群里和公开场合为公益事业发言,这背后有一只无形的黑手要推他们上岸进业委会,为什么会这样,第一届业委会的解散已经告诉我们答案,他们不想正义的业委会去发掘他们不可告人的秘密,但目前中厦满城风雨,人人都知道这里面是怎么回事!
控诉事项:1.前物业公司做为服务商不去履职尽责,完全对出现的问题置若罔闻,形同虚设。 2.社区干部安插亲信于物业公司上班,粗暴干涉业委会的正常选举工作,社区主任龚佑香对正义发声业主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3.小区的公共收益,物业说是开发商收了,但开发商不移交给业委会。快乐驿站修好了但一直没实施也不移交给业委会。4.做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上司,住建局物管科严重渎职。5.澧县县委信访办在回复网友问题时敷衍塞责,不去了解事实真相,不去调查研究,随意搪塞,让人汗颜侧目。
业主诉求:认真落实情况,各就各位站好各自岗位,解决中厦颐苑小区这些年存在的每一个问题,而不是成了贪婪者的盘中餐,给业主的居住和人身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条款适用于此处!
恳请各位领导对中厦颐苑小区的情况给予高度重视,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期待早日解决,谢谢!

              中厦颐苑小区业主
                  2024.01.26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澧浦街道 回复日期 2024-02-18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街道、社区一直在积极筹备业委会选举成立工作,前期在小区内已发通告,告知业主可自行向社区申请成为业委会成员候选人,由于目前小区有部分业主不认可部分自行报名候选人,拖延了选举时间;社区将积极与小区业主沟通,努力寻求矛盾化解办法。


  澧浦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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