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药店: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对定点药店的专项检查,发现个别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台账不符、摆放违规商品、未能及时传输就医和结算信息等问题。依据《服务协议》,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药店,做出相应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 停止医保服务三个月处罚的定点药店:
1、 滦南县乐鑫药店
2、 滦南县晟旭医药有限公司
3、 唐山祥爱医药有限公司金诚华苑店
4、 唐山祥爱医药有限公司步行街店
5、 唐山祥爱医药有限公司
6、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五店
7、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六店
8、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惠众店
9、 唐山永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和店
10、河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滦南天承锦绣店
11、滦南县倴城镇孟晶晶卫生室
二、 限期整改的定点药店:
1、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康悦店
2、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十七店
3、 唐山永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仁店
4、 河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滦南中大街店
5、 北京同仁堂唐山连锁药店滦南店
6、 冀东南方药业有限公司城关第三药房
7、 滦南县德众大药房
8、 滦南县福泽药房
9、 滦南县仁爱医药有限公司
10、滦南县康征大药房
11、滦南县倴城镇刘莹卫生室
12、滦南县春康药房
望各定点药店引以为戒、规范经营,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的医药服务。
滦南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